清 退 通 知
青岛公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针对你公司私自允许未经审核人员入住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青政发〔2012〕43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优先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不能私自对外配租配售。现督促你单位,对违规租赁的公租房入住人员进行清退,于两周内完成清退工作。
西海岸新区住房发展保障中心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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