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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备案可以用手机办理啦!
发布日期:2023/08/09     返回    阅读次数:(1319)

温馨提示

 

租赁登记备案通过手机端办理流程请参考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一方登录“爱山东”APP,输入“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并点击进入、点击“租赁备案”,点击“新增备案”。按照系统提示完善房屋基本信息、租赁合同照片、租赁当事人身份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等内容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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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当事人另一方进行确认,登录“爱山东”APP,输入“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并点击进入、点击“租赁备案”,点击“我的备案”,确认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经后台信息比对后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即可自行打印备案证。

特别提示:手机端未核验(无房产证、部分老版房产证的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通过的,无法通过上述流程办理。请您通过电脑端办理,电脑搜索“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租赁监管与服务平台”→产权人实名注册后→点击“签约备案”→新增租赁合同→按提示填写信息,系统后台完成审核后,租赁双方均可实名登录平台点“个人中心”→“我的备案证”进行自助打印备案证,无需前往窗口现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