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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投诉对象:青岛中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投诉内容:青岛中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对本人房屋买卖进行居间服务时,有不当操作、期瞒客户、违约收取押金并拒绝退还等行为。 1、合同签订时,对房屋附属设施进行了约定,在出卖人让利5万元的前提下,不保留房屋内相关设施给买受人。但中介在合同中对此描述不具体,为买受人滋事提供了可乘之机。并且在买受人提出无理要求后,无视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转嫁责任,偏袒买受人; 2、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从购房款中预留10000元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但中介趁出卖人(本人)忙乱无暇他顾之机,向出卖人额外收取了10000元押金,为买受人创造了潜在的获利空间和滋事动机; 3、中介违规收取押金后,出卖人开具“水电和物业押金收据”,却以合同其它条款为由不退还押金(出卖人已完成水电物业费用结)。 4、中介在将房屋已经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并且协助其出租房屋从中获利的情况下,仍拒绝退还违规收取出卖人的押金(出卖人此时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鉴于以上,本人要求:青岛中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退还违规收取本人的10000元押金,督促买受人完成房屋买卖合同,并适当赔偿本人在此期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