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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家住四楼,厨房自2018年10月开始,截止到2019年4月6日第五次发现漏水,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翻来覆去的意思就是1.物业费和房屋维修基金没有收齐(我家都缴了),这个问题解决不了;2.初步判断是公共部分的水管渗漏,物业不承担责任;3.物业积极协调五楼的住户(但是至今没有任何实际动作)。 请求黄岛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给予帮助。 致敬


问题回复:
回复人: admin 回复日期: 2019-04-12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中心业务,建议咨询物业管理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