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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们购买融创维多利亚湾13号楼2单元3202,房款总额129.6万,于2019年9月16日交定金3万元,后得知有部分房屋降价,与置业顾问沟通退定金被拒绝,置业顾问承诺房屋于年底前价格不会变。遂于2019年10月26日各方借钱凑齐首付款并交纳,于11月23日签订预售合同。后得知,开发商于11月11日前夕,即我们还未签订预售合同时已经开始降价行为,降价幅度高达1000元左右每平米,致使我们在此期间购买房屋的业主每人损失10万元左右,这些钱都是父母一辈子的养老钱,自己的多年的积蓄和亲朋好友的借款。扪心自问,合同未签订,开发商公然大幅降价让广大业主蒙受巨大损失,于是我们众业主恳请有关部门予以协调,还我们的血汗钱。


问题回复:
回复人: admin 回复日期: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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