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咨询服务
问题描述:

今年春节松山子村委下发了征地意见书,文件大体意思是征用农村宅基地,拆除原有的旧房,安置两层半住房。文件中并没有说明补偿方案。征用土地不是要市级政府以上才有权利吗?村委这种做法合法吗?


问题回复:
回复人: admin 回复日期: 2020-03-31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我中心业务,建议咨询其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