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山东省外户籍,但是来青岛务工已经14年以上了,具有常住户口;社保已经缴纳至少五六年了;没有购置房产也没有承租公房;具备中级工以上资格。但是目前的一次劳务合同还没有超过一年,这种情况能够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吗?多谢
外来务工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所在单位在区内注册,所在单位属企业性质的须在区内纳税;申请人在本区实际工作;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版权所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发展保障中心 技术支持:江苏瀚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香江二路32号 机关效能投诉电话:0532-85171922
鲁ICP备15043491号-1
鲁公网安备 37021002000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