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住房发展保障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其中一项可以给办理。第一条,房租所有权证,第二条,土地使用证➕建房许可证。土地使用证➕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城镇规划书。第二条里每一条都满足不了。请问怎么才能备上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办理租赁备案咨询电话: 0532-86975356(东区)、86117060(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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