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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租房源信息发布和备案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20     返回    阅读次数:(1115)

关于出租房源信息发布和备案的工作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住房租赁企业:

根据《关于加强新市民服务工作方案》、《青岛西海岸新区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和《进一步推进基建交通领域清廉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完成机构备案

    各机构应安排专人完成备案工作,已完成备案的应领取机构备案证并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二、各机构要严把房源关,确保发布的房源经过房主书面委托、经过核验真实。各机构在收到房主书面委托出租房源后到青岛市住房公共服务系统取得房源核验码方可对外发布房源。

三、落实好出租中介向主管部门登记报备、房主向社区登记报备的“双报备”制度。各机构促成房屋租赁后,应每周五17:30前将数据汇总发送至住房租赁市场科邮箱(hdqscjgk@163.com)进行报备,并督促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合同30日内到区住房发展保障中心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发展保障中心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