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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青岛市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印发《黄岛区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查
发布日期:2017/02/23     返回    阅读次数:(2384)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住宅房屋装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屋使用安全,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查处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6〕3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黄岛区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查处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黄岛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       

 

 

 

 

 


黄岛区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查处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我区住宅房屋装修行为的管理,维护房屋使用安全,根据《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8号)、《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查处治理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查处治理行动。通过治理,规范房屋装修行为,使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更加有序,确保房屋及人员安全。

二、工作范围

对全区范围内改变住宅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行为进行查处治理,重点是查处以下几种违法行为:一是破坏、拆除承重墙体;二是损坏、改动承重梁、柱结构;三是擅自在承重墙、楼面、屋面结构层开凿洞口;四是随意开挖室内地面,影响、损坏房屋地基基础等行为。

三、职责分工

区国土房管局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镇(街道)有序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我区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查处治理行动,实施房屋安全登记及批后管理(见附件1),做好数据汇总、情况总结。

各镇(街道)负责督促辖区范围内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房屋装修相关工作,并根据物业服务企业排查、公众投诉举报等反馈情况,采取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见附件2)等必要措施进行制止并排除隐患;负责每月将辖区范围内违法装修行为治理情况反馈区国土房管局;将物业服务企业上报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情况纳入年底物业服务工作考核。

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与装修业主签订住宅房屋装修协议、对住宅安全装修进行宣传,配合相关部门监督住宅房屋装修协议的履行;及时排查、发现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行为并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定期将有关情况上报辖区范围内镇(街道)。

四、工作布置

本次改变住宅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查处治理行动从2017年1月开始,至2019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住宅房屋违法装修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17年1月-2017年3月)

根据行动实施方案和治理计划,由区城市管理局、各镇(街道)做好物业服务企业、村(居)委会动员部署工作,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及村(居)委会能动性,进行全面细致排查。以小区为单位填写《摸排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集中摸排和治理同步推进,分类处置。各镇(街道)将排查数据和治理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17年3月底前通过金宏网发区国土房管局(金宏网用户名:黄岛区房产管理与住房保障中心)。对于发现的明显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措施进行整改,排除隐患,确保人员安全。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17年4月-2018年12月)

由区国土房管局根据排查数据及治理情况,细化工作安排。对于查处改变住宅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行为,由各镇(街道)安全管理员做好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装修人立即将破坏的房屋结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采取维护、加固等措施进行整改并排除危险;对严重破坏房屋承重结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进行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制定相应排危措施。区国土房管局根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指导意见》,对违法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区城市管理局将根据镇(街道)提报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小区装修协议履行、违法装修行为劝阻、制止及上报等工作内容,实施动态监测和奖惩机制。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19年1-6月)

通过查处治理行动,既有效整治当前违法装修行为,又强化后续监管,遏制新增违法装修行为。各镇(街道)牵头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责令整改的违法装修行为逐一复查,巩固治理成果,形成固定工作流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源头治理。积极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村(居)委会在房屋装修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加大房屋使用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小区张贴《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交房时告知购房人及时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房屋装修安全登记、签订装饰装修协议及缴纳装修押金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政策知识和法律规定,强化房屋产权人、房屋使用人对房屋日常使用、维护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减少野蛮装修、乱拆乱改对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规范流程、强化管理。完善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查处排查治理、房屋装修安全登记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形成镇(街道)排查治理、房屋管理部门监督协调的工作机制,严肃房屋装修安全登记申报,对已办理房屋装修安全登记的,逐一进行梳理、建档,加强日常监督,确保房屋装修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加强各镇(街道)房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及物业服务企业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及管理水平。

(三)加大力度,从严查处。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及村(居)委会自查、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快速反应、准确取证、从严查处。各镇(街道)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及村(居)委会信息互通工作,采取暗查暗访、重点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检查方式,从严查处违法装修行为,切实负起住宅房屋装修的安全监管责任,发现一处治理一处,绝不漏过任何违法装修行为。

 

附件:1.房屋装修安全登记明白纸、青岛市房屋装修安全登记申请表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回执、现场勘验笔录

      3.改变住宅房屋结构违法装修查处治理行动摸排情况统计表

实施方案附件1.docx

实施方案附件2.docx

实施方案附件3.docx